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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林业局关于实行重点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5-08-11         浏览量:198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局党委各部、委、室;各直属机构、基层单位、局机关行政各处、室:

  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对局各项工作的常态监督,完善重点工作的随机督查机制,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及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实行重点工作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基层单位:生产单价执行情况、自营经济、员工福利或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二)各处室:涉及干部任用、员工招录、岗位调动,工程项目预、决算和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先进、职称评定,奖金发放,事故调查,临时安排工作涉及企业发展、员工利益方面的政策制定等工作。

  (三)直属机构:

  培育中心——森林培育规划、年度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苗木生产销售、种子园建设、生物病虫鼠害防治资金使用以及相关生产、验收情况等工作。

  管护中心——森林资源变化、采伐抚育、征占地、林地确权、项目建设情况、林地清收、林政案件查处、物资储备采购情况、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验收情况、管护质量考核情况等工作。

  木材销售公司——各品种实际销售价格、客户情况等工作。

  特产公司——林地发包方案、发包情况,新产业开发情况,创收情况等工作。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在重点工作实施开展前,将工作内容、运用资金、工作时间、负责部门、负责人员、主要质量技术指标以纸质版方式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局纪委监察处,同时报发电子版(lljwjcb@126.com)。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机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按照各自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填写《临江林业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表》,同时按照时间提前上报。

  2.局纪委、监察处由专人负责,对单位和局机关各部门上报的《临江林业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表》进行汇总,上报相关局领导,同时对重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3.严格责任追究,对延期不报、敷衍了事的单位和部门,局纪委监察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在全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临江林业局重点作开展情况报告表

  中共临江林业局委员会

  临 江 林 业 局

  2015年8月7日

临林党政联发【2015】20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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