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4 浏览量:178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增强新闻信息宣传的主动意识和策划意识,丰富新闻信息内容和新闻线索来源,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展示我局建设成果,提升企业形象,现制定新闻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一、报送内容
1.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举措和成效,出台的重大政策或涉及全局性的中心工作。
2.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的年度重点、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先进典型。
3.各部门、各单位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取得的成就以及下阶段计划要开展的重大活动。
4.围绕一个阶段的宣传重点,局新闻宣传部门约请报送的新闻选题。
5.诗歌、散文等各类文学体裁。
6.反映林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特色文化、公益服务、工作纪实、人物特写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新闻信息内容或线索要事实准确、事例真实、数据可靠,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典型意义和自身特色,有亮点、有细节、有故事,大力弘扬正能量。
2.新闻信息或线索实行一事一报,以单条信息形式上报局新闻信息中心。也可采用图片新闻、通讯、专题、调研及典型经验介绍等形式上报。上报的新闻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力求事实客观真实,文字语言流畅,主题清楚,数据资料准确无误。新闻信息类稿件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内容真实,可随文字附上相关图片,并附加图片说明;通讯、调研类文章事例真实感人、以点带面,数据真实准确,段落层次明朗。
3.各单位要确定一至两名通讯员,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的收集、撰写、上报等工作,并做好本单位新闻信息上报的登记、统计、汇总工作。通讯员岗位变动时,要及时确定新的通讯员并报新闻信息中心备案,以方便工作开展。
4.各单位确定的通讯员每月至少要报送2条信息,全年不低于24条。各单位的新闻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临江林业报邮箱(ljlybbjb@163.com)或通过局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报送(http://jlsgll.com/bsxt/login.asp)。
5.新闻信息要随写随报,具备时效性,必须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定稿后,方可由通讯员报送至新闻信息中心。
三、考评办法
新闻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考评采用积分制度。
1.各单位每报送一条新闻线索记2分;每报送一条文字新闻或图片新闻(被采用)记5分;每报送一条视频新闻(被采用)记10分。
2.报送新闻的文字和视频同时被采用的按视频新闻记分,不累加。
3.文字新闻附带图片说明(被采用)追加2分。
4.通讯或调研类信息(被采用)记10分;《临江林业报》副刊采用的稿件按篇幅记5-10分;摄影作品(被采用)记20分。
局新闻信息中心将对各单位上报、采用的新闻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定期将各单位积分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年终局将对优秀新闻信息宣传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