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1 浏览量:2160
为深入贯彻省林业厅和吉林森工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林业厅2018年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安[2018]598号)和《吉林森工集团2018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8]104号)要求,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活动, 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局改革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由局长陈志、党委书记李洪涛任组长,安委会全体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督导各单位开展的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扑火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加强冬季木材生产安全管理。木材生产相关单位要加强木材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采伐、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生产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生产作业期间各种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保证机械正常工作,严禁带病作业;做好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达到熟练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不经过培训不得上岗;重点治理临时用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采伐作业“三违”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三醒”制度,杜绝违章现象发生。
(三)加强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林区道路安全管理。林区道路坡度大、转弯急、曲线路段多,冬季风雪大路面湿滑,各林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清除积雪和铺撒防滑料,做好道路防滑工作。公路沿线采伐、装车作业及运材车辆出入交汇路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等路段必须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
2.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运输车辆,必须提前向用车单位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行车证、车辆年检合格证、保险单据,用车单位要严格审验把关,逐车建立运输车辆信息档案,签定安全协议。并报经局生产处开具《准运证》后方可从事运输作业。严禁使用黑车,带病车,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私拉便乘”等违法违规行为。遇风雪、大雾等不利于安全行车天气必须停止运行,确保运输的行车安全。
3.加强通勤车的安全管理。通勤车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检”、领导跟乘制度,确保车况完好、安全运行。通勤车要严格按照限定路线行驶,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严禁超员、超速、客货混载、捎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非客车与报废客车通勤。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物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油库危化品储存、泵装卸作业、库区警卫、消防管理和三公里、桦树加油站的卸油、加油机作业、油槽车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点部位监控责任,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事故;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公告制度,及时排除治理安全隐患。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局宾馆、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消防培训,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应急演练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压力锅炉监管,闹枝林场要进一步加强对锅炉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能够准确判断、处置锅炉运行事故,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保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有效。严禁脱岗、漏岗、无操作证人员顶替上岗。
2.贮木场、物资公司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白山特检中心出具定期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重点加强对龙门吊卸载、轨道起重机装车作业,拆楞、楞垛上作业,超高、倾斜楞垛处理,起重机械设备、工业防火等的安全监管。严禁运材司机违规卸车作业,对违规作业的,同时追究运材司机和卸车工的责任。
(七)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各林场、天然林保护中心、管护站等燃煤取暖单位,对安全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因逆温层等极端天气引起煤烟中毒事故。在人口流动大,用火、用电、用气明显加大,烟花爆竹燃放增多,潜在不安定因素随之增加的“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滑、防盗、值班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板报等宣传媒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并加大对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检查频率、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八)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要加强冬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电路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产品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0月25日前)。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动员,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2月28日)。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抓好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防干燥失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零报告”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各单位要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堵漏洞、补短板、防风险,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冬季历来是生产事故和工业火灾的高发季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认真研究方法措施,严格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员工群众冬季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安全防火重点部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各级领导在岗在位,提前部署,周密安排,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请各单位10月30前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2月15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阶段工作情况、3月10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管理处。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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