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5 浏览量:2108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整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局纪委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集团和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部署。
二、严禁妄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制造、散布、传播谣言,擅自在公共平台转发非官方认定与疫情相关的信息、图片以及影像资料或泄露国家疫情防控内部机密,造成他人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严禁不服从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擅离职守,脱岗溜岗,推诿扯皮,阳奉阴违,贻误工作,瞒报、虚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数据和信息。
四、严禁工作漂浮、应景造势,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对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漠不关心。
五、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教育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外出到疫情流行地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六、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分配使用过程中优厚亲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本人或亲友参与疫情防控物资抢购,囤积居奇,行骗牟利,干扰市场秩序等行为。
八、严禁非法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坚决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蔓延扩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顶风违反“八个严禁”纪律要求者,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问责,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39-5056101 0439-5056102 15143948636
中共临江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