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机构、基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森工集团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字〔2017〕4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整体推进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志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宋双林 副局长
范作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局安委会成员
下设办公室:安全管理处
局安委会和局工会委员会负责统一部署研究活动的有关事项和决策,局安委会办公室和局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局所属单位同时展开。
(一)集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宣讲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至少发表1-2篇安全生产稿件报新闻信息中心,通过电视台、林业报、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进一步推动全员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在岗员工开展《临江林业局2017年“安康杯”竞赛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试卷》答题活动,各单位6月30日前完成批阅、装订和登记上册工作。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员工群众通过拨打“12350”电话和网上举报等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奖励。
(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将警示教育作为员工重要培训内容,利用并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向公众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各类生产、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按照局年度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届时“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视情况将现场观摩督导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活动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局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单位开展活动。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各类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结合起来,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确保活动安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活动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工作,认真统计汇总各项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各相关材料,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各单位5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安全管理处。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期间的影像资料、演练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安全管理处,影像资料要具有代表性,突出活动主题。“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于每周四前将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安全管理处,要求文字简明扼要,遇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张 钦 侯永森 刘 峰
电 话:5056157
邮 箱:llaqc5056157@126.com
吉林省临江林业局
2017年5月26日